
曾经写过《互联网上的虚拟部长》,在文中我将马云称作是中国互联网的虚拟商务部部长,其他还有陈彤是虚拟出版署署长,马化腾是虚拟银行行长等等,本打算继续写下去,比如张朝阳是虚拟的奥组委、方兴东是中国互联网的虚拟宣传部长和公关部长等等,最终并未坚持写下去。
今天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,此前获得了投资者的火爆追捧,在国际配售方面,有超过1000个机构投资者参与,已获得1.4万亿港元认购,相当于186倍的超额认购。而其公开发售冻结资金则高达4530亿港元,创下港股有史以来冻资最高纪录。
那么笔者为什么称阿里巴巴要国有化呢?其原因何在?笔者认为,作为一个企业,阿里巴巴做了很多中国商务部和人民银行在做的事情,马云阿里巴巴模式的成功,根本原因在于他做了很多政府该做而没做到事情。
其一、马云的支付宝实质起到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作用。国家对于中央银行的描述包括以下两点:
(十一)管理信贷征信业,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。
(十二)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,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。
虽然我们不能说支付宝、诚信通是在管理信贷征信业,但事实上,却正在建立起一个庞大的社会信用体系,阿里巴巴和淘宝网上的诚信体系建立的非常完备,事实上,某些银行甚至可以凭借阿里巴巴的诚信记录进行贷款。阿里巴巴的社会信用体系已经初具规模。
至于国际金融方面,阿里巴巴作为最大的海外商贸平台,企业之间甚至可以通过支付宝完成国际支付,阿里巴巴也带有一定国际金融中心的意味。
其二、阿里巴巴和淘宝网平台也“越俎代庖”商务部的某些职能。
其中商务部的以下部分职能在阿里巴巴集团得以实现(红字):
(二)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,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,培育发展城乡市场,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、物流配送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。
(三)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、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、地区封锁的政策,建立健全统一、开放、竞争、有序的市场体系;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,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。
(五)拟订并执行对外技术贸易、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;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;
阿里巴巴和淘宝网店用户数量庞大,已经深刻影响到中国的商品流通产业结构,中国的市场体系,甚至正在建立一套出口贸易的标准化体系,阿里巴巴正在做商务部的事情。
在西方,如美国并没有所谓的阿里巴巴的B2B模式,或者极不发达,其原因就在于美国政府已经把诚信体系建设得非常完备;而单个企业的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程度也非常高,在美国根本不需要阿里巴巴式的电子商务平台模式,而马云在中国正做着美国政府已经完成的事情,而这些事情在国内应当是中央银行和诸如商务部应该完成的事情。
阿里巴巴的上市,可以看成为中国虚拟的商务部和虚拟的人民银行上市。一个商业化的民营企业,一个行使着国家职能的民营企业上市。作为商业企业,阿里巴巴自然可以上市,也可以像TOM一样退市,甚至倒闭,而他们的国家职能的使命却不能中断。
因此,笔者建议阿里巴巴应该国有化,应当由国资委成为阿里巴巴最大的股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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