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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晨昀:迅雷事件我的观点,给他留条生路
王晨昀 | 电子商务 | 出处:原创-IT| 2006年06月06日 02:05 | 阅读
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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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迅雷事件闹得纷纷扬扬,好不热闹。本来不想躺这混水的。但几个当事人,我都认识,越看越不是滋味。所以说说我的看法。我下载软件以前用的是洪以容的网络蚂蚁,后来就一直用的是侯延堂的Flashget了,迅雷不常用。因为我觉得迅雷的下载方式不够厚道。毕竟我自己也是做网站的,知道做站的辛苦。我就算不去打击迅雷,也不会到去支持迅雷的地步。

    唐海燕跟我在QQ上主动说了整件事情的起因和经过,我跟海燕在QQ上交流了好一阵子,基本上海燕的观点是,应该让下载网站找迅雷谈合作,而我虽然同意海燕的观点,但与之不同的是,我认为迅雷有错在先,应该是迅雷主动去找下载网站谈,而不应该反过来,让下载网站去迁就迅雷。

    与此同时,我也与图王聊了几句;因为我觉得图王想办迅雷的话,不应该写文章发在DONEWS广而告之,让迅雷平白的增加了知名度。我与传统媒体打了多年的交道。深知,封杀(不提)的效果,比去骂他说他的效果更好。就好像如果媒体一起封杀某一个明星,不去报道他;比去说他不是,来得更好,至少对那个明星而言,哪怕被骂,也比没有人关注他强。哪怕是理他的话,也只应该局限在行业网站内部,不应该写出文章,把媒体牵扯进来。这回很多本来不知道迅雷的人,会知道原来还有迅雷这么一个东东。对于大众用户来讲,是不会管下载网站死活的。图王跟我说是,“本来只想发贴一下,就算了,没想到会搞大。”

    从我个人角度来看,我欣赏迅雷当初的某些创意,但是他的做法,从道德上看,的确有些不地道。虽然有些人会说商业行为有时候不能用道德等文化词汇去衡量,因为市场就是战场;但我认为一个好的企业,他的价值观,核心理念,一定不会是像目前迅雷这样子的做法。如果抱着这种心态,我为迅雷的结果担忧。除非迅雷改变。
 
    迅雷现在的做法,颇有些像我当初做的MP3搜索引擎;不夸张的讲一句,我应该是国内最早做MP3搜索引擎的人。99年时的梦想家中文网的MP3搜索,就是由我负责的;当时我们用程序抓了包括ChinaMp3、音乐天籁村等一些著名MP3下载网站的地址链接,使得这些MP3下载站,叫苦连天;理由很简单,我们给他们带去的是流量,而不是访问量,使他们的服务器不堪重负;这些MP3网站不停的修改链接名称,但是始终没有我们的技术强,他们一改就是几小时甚至更长时间,我们重新抓一遍最多几分钟就可以搞定。但我们也受到了很多的非议,到后来,我们改变了模式,在连这些MP3下载网站链接的同时,也用了一些方式,给他们带去了相应的访问量。做到了皆大欢喜的局面。

    我比较奇怪,像华军、天空这些下载网站应该与迅雷是亲密合作的关系,绝对不是竞争关系,更加不应该是对立关系。我前2月去厦门开站长大会的时,与华军聊了很长时间,谈到迅雷的做法,华军其实还是蛮宽宏大度的,基本上华军对迅雷的要求很低,哪怕是在用户下载时,能够看到华军的下载URL地址也好;但迅雷目前似乎没有去这么做。其实迅雷完全可以更聪明一些的。增加自己的用户流量,却也不得罪这些下载网站,两边双赢。但目前的情况是迅雷把下载站给逼上绝境了。不停的给下载网站增加流量,而却无法给下载网站带来多少好处。从短期来看,迅雷是为用户带来了方便,但长期来看,迅雷的做法,实际上最终会损害了用户的利益;试想,哪天下载网站被弄得没得活了,不做下载软件的话,迅雷去链谁的地址呢?当然,这种可能性很小,但如果哪天下载网站被迅雷连的必须去增加服务器/带宽的话,指不定哪天下载软件就会收费,到时候遭殃的还是用户。 只不过,绝大多数普通网民的用户,不会去关注这些,只要迅雷下载的快,就用迅雷的,全然不顾这种做法,会带来的危害。对于迅雷来说,他目前的做法,失掉了所有下载网站的心,短期的利益,让迅雷的确有些“巧取豪夺”的味道,但最终迅雷会得不偿失,除非迅雷也能够改变。

我的观点之一是:迅雷必须改变,并且主动的,去恳求下载网站的合作,而不是等着下载网站去找你谈合作。这个主次,要区分。
 

    其次,华军,天空等下载网站也需要改变;因为对于下载站来说,今天没有迅雷,明天可能还有迅X,X雷等其他软件做出来,下载站必须懂得去改变,在合作谈判方面,以及技术、下载形式等方面去改进。做网站的很辛苦,做下载网站的更辛苦,而做软件的也一样很累,能合作在一块儿,就合作在一块,大家都是出来混的,没有必要去赶净杀绝。应该给迅雷一个台阶下,看迅雷的改变;当然,如果迅雷执意不去改变模式的话,坚持跟下载网站对着干的话,那我想大多数人都会同意去抵制迅雷的。

我的观点之二是:该迅雷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,看其反映。


     最后,我想打一个或许不太恰当的比方;有个网站专门写原创文章,而另一个网站以网摘出名,去抄袭这个原创网站的文章,并且最重要的是,不留原作者的姓名和出处。这时候,可能很少有人会说,让那个原创文章的网站去适应那个抄袭者吧,如果这时候,仍然去说,原创文章的网站,应该去改变自身,否则就只能被市场淘汰,这就有点儿过了。为什么?

     因为有法律,后者属于抄袭前者,属于侵权。其实迅雷现在的情况也差不多,只不过下载与链接方面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法律。所以我只能说迅雷的做法是道理上的问题。但不代表,那些下载站就该去适应迅雷,迅雷有错在先;如果迅雷是真正懂得市场竞争的话,应该会知道怎么去做;我还没有见过,商德有问题的企业/公司或个人,最终会成功的(短期的成功不算成功)。

     最后,我希望迅雷能够与下载网站和平共处,互联网的发展,在各个阶段各个领域都需要摸索与探索。允许迅雷犯错,只要能够改过。

     后记:我与华军认识了8年多的时间,与天空下载的张鹤也认识了好几年,与当事人图王、唐海燕等都是朋友,不会去为了谁或什么媒体去写这篇文章;仅仅是我的个人观点而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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